关于表字段数量与对象字段数量的思考
mc_lottery
是一个大表(28个字段),对应 Lottery 也是个大对象。如果一个页面只用展示 Lottery 对象的3个字段,那么,SQL 层的传输就很浪费。- 如果把
mc_lottery
拆成多个小表,Lottery 对象也要拆成多个小对象的话,你就需要处理事务问题,也很烦。 - 由于小表之间互相很难沟通,所以穗文后台的设计就很好:用一张
club_be_cj_lottery
做主表,也可以认为是外键表(当然在 SQL 层我们是不使用外键的),然后各个小表与外键表关联,出现了事务问题也可以很容易定位到是那张表的数据不对。 - 是否可以考虑 “大表 + 小对象” 的模式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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